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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供稿: | 发表日期:2020/09/28 | 点击数:

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面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特制订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金院字〔2012〕165号)评选。

1、每个班级上报2名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

2、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必须是2020-2021学年困难生,如果不是困难生,上报资格无效;

3、励志奖学金要求在上一学年综测在班级排名是前20%,且在上一学年中没有挂科和夜不归宿;

4、对于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考虑到他们文化成绩相对薄弱,上一学年综测成绩可以放宽至40%,且不能有挂科和夜不归宿,班级先统一先报上来,学院经过综合考虑之后,在给与定夺。

5、奖励和资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6、如果班级除了2个名额还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以备选的形式上报,如果学院有名额,再全院综合考虑。

7、班级上报的2020年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需要班主任签字并排好序。

9.励志奖学金名单确定后,再通知申请同学网上申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将奖助金汇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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