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做实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提高师生防火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系统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方法,提升安全逃生技能,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学工处会同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将在2018年11月,全国消防月期间,联合开展全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1.线上理论学习
通过中国大学慕课爱课程网《消防系统工程与应用》在线课程(网址:http://www.icourse163.org/course/JIT-1001758004)理论学习,掌握燃烧的定义及燃烧的充分必要条件、火灾的分类和灭火基本原理与方法,能够开展简易灭火工具、灭火器和消火栓的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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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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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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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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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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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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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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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灭火基本原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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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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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简易灭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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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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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灭火器灭火原理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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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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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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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学方法见附件—慕课选课指南。
2.现场火灾演练
暂定于11月28日下午14:00,在工科楼2号厂房前进行实际火灾灭火演练,请各班至少选派2名学生代表参加现场火灾灭火演练。
指导灭火人员:3名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10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
二、培训对象和完成时间
2015级、2016级、2017级及2018级全体在籍学生(参加过2017年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除外)。教育活动自2018年11月5日开始,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号。
三、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定
学生线上选学过理论部分并参加所学章节(共6节)的随堂测验、单元测验(第一、二单元测验),成绩合格者(分数大于等于所做题目总分值的%60),给予学分认定。
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学生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金院字〔2016〕48 号)第七条第(二)款第8项,可以获得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任选学分2分。
2018级学生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124 号)第七条第(二)款第3项,可以获得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任选学分2分。同时作为本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必修学时,纳入18-19学年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考核。
注:整门课程全部学完 且总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者由爱课程中心发放合格证书或优秀证书(其中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生必须学习完整门课程)。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个学院请指定1名辅导员作为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联系人,进行学习统计和学分认定。
2.消防器材现场操作模拟时,请参加人员服从消防和保卫人员的指挥,严格按要求进行消防演练。
3.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孙洁5633,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牟淑志6786。
本次培训活动教学课程由江苏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品牌专业和省级建筑智能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并给予技术指导。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团委
机电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