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等关于开展机电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结合《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2024]115号)、《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 [2024]1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要求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金院字 [2024]116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1、每个班级上报2名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如果班级除了2个名额还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以备选的形式上报,如果学院有名额,再全院综合考虑;
2、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必须是本学年困难生,如果不是困难生,上报资格无效;
3、学生上一学年无不合格科目和夜不归宿记录且体测成绩及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由各班级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
四、注意
1、班级上报的2023-2024年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需要班主任同意(线上同意也可以,需要上交截图)并排好序。
2、励志奖学金名单学院确定后,再通知申请同学网上申请。
3、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请各位班长汇总表格时如有已申请国奖的同学请在备注中填写“已申请国奖”.
4、这学期调专业的学生符合参评条件的一律放在新学院参评。
5、国励报名需要年均综测前20%,如有学期未到达20%也可申请。附件一、二的综测平均排名,每个人都是(上学期综测成绩+下学期下学期成绩) / 2。
6、要求各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发放失败,由提供相关信息者自行承担责任)。
五、思想引领。
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