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供稿:机电工程学院 | 发表日期:2024/06/10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函[2024]5号)的通知,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12号),扎实做好2024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手续和还款事宜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政策宣传要覆盖到所有年级及毕业生。在新生入学缴费通知上要区分对待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允许其先入学,待助学贷款发放后再交学费。要畅通本学院负责的资助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加强对“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确保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二、全面落实2023年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精神,2023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未申请延期同时又忘记还款的,逾期贷款将如实报送征信信息。各学院应积极配合承办银行落实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学生尽早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对象及条件

1.办理对象:凡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在校经济困难的非毕业班在校生,且同一学年未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覆盖到生源地的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未覆盖到的同学到家乡区(县)教育局咨询办理,或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办理。

2.贷款对象的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详见: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4版)》(附件3)

3. 要重点做好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确保 “应贷尽贷,应助尽助”。

4.开通省份: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吉林、河南、西藏、新疆;

其他省份是否开通、具体经办银行等相关问题,请学生联系生源地教育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五、办理要求及时间

(1)首贷学生(江苏省)。学院组织进行预申请,2024年6月30日前,我校江苏籍学生生源地贷款首次申请的信息,请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完成录入工作,待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录入结束后请认真校对信息。

(2)首贷学生(省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中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完成注册,并及早与生源地区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申请的详细材料和办理要求(各省市要求有差异)。学生本人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进行打印。

(3)续贷学生(之前已经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在需要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由于各地区(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截止时间不一致,学生从即日开始,在8月30日之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续贷申请,学生本人自行在该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利用暑假期间(7-8月)前往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我校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金陵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1012019002660568

六、注意事项

1.为让学生更清楚的知晓相关政策,各班级要将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4年电子版)》附件(3)务必转发给每一位有需要申请的学生。

2.各班要加强对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3.续贷学生及时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的个人、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相关信息,如有出入请相关学生暑假期间回生源地办理贷款时,请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信息变更;

4.对于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样本(可找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学校可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也为外省籍学生准备了《金陵科技学院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例如:各生源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即可使用该证明);

5.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在线申请。遇到各类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求助和咨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电话:8625-86188992 传真:8625-86188992 邮编:211169 Copyright 金陵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